关于修订《贵州大学对外合作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(2019年修订版)》的通知

2024-07-12    15

各学院、党政群各部门、校直各单位:

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(贵大党会〔202413-8-6、校长办公会贵大会20246-7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,现结合工作实际,对《贵州大学对外合作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(2019年修订版)》(贵大发〔2019〕118号)进行修订,具体如下:

一、《贵州大学对外合作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(2019年修订版)》(贵大发〔2019〕118号)第二条:“对外合作专用章的类别及使用范围:教育合作合同,包括合作办学合同,联合培养合同,委托培养合同,校地、校企战略合作协议(合同),教育培养合同等(不含非学历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)。修改为:对外合作专用章的类别及使用范围:教育合作合同,包括合作办学合同,联合培养合同,委托培养合同,校地、校企战略合作协议(合同),教育培养合同等(含非学历教育)。

二、其他条文未作修改。本通知自2024年6月19日起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

对外合作处 

2024年6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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